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贵州省美术高考报名条件 贵州美术联考报名时间2026相关的问题,今天,一起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结合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3650
第五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思雅路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邮政编码:5500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十条 2020年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专业排序、不设级差原则,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若服从调剂,则根据同科类专业缺额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录取,如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招收的学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英语专业限英语为外语应试语种,其他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进校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教学语种。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加分规定予以认可。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一)报考要求
考生须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要求,报名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美术专业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成绩认定
文化成绩:考生应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高考,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关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
专业成绩:省内考生以贵州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省外生源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未组织统考的,认可贵州大学在该省组织的美术类考试成绩)。
(三)录取规则
经德、智、体全面考核,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助学措施
第十八条 学校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学院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学术科技创新单项奖学金、艺术单项奖学金、体育单项奖学金、社会实践单项奖学金、自立自强逆境成才单项奖学金、志愿者单项奖学金、公民道德素养单项奖学金、毕业生考研奖学金。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考生可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解决在校期间部分学费、住宿费,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同时,学校通过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等对学院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
第六章 学历学位授予
第二十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办公室:0851—86605992(兼传真)
E-Mail:mdzhaojiubu@163.com
学院网址:
招生网址:
zs/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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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确保招生录取工作 “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广西科技师范学院,部标代码为11546。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普通本科、专科(高职)等各类高级人才。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准予毕业的学生发给国家认可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院校名为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或《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有:贯彻落实教育部、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组织招生宣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处理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等。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招考投诉及有关招生违纪事件。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20年学校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天津市、辽宁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等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所有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为准。
我校本科专业与企业合作办学的有: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与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办学;软件工程专业与中关村软件园合作办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本、专科小学教育专业在定向县的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为准,以上专业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
我校还有仅招收广西区内少数民族考生的本科民族班计划和本科少数民族预科(A类、B类)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成绩及部分省市高考成绩为依据。继续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实行远程网络录取方式。
第十条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办法,在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原则上从高位次到低位次进行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为了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对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采取“志愿优先,位次排序”的规则安排专业。如遇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未对考生进行位次排序,在同分情况下,对线上进档的同批次同科类同志愿考生,按位次排序规则排出位次,在招生计划内,从高位次到低位次进行录取。位次排序规则: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即:同科类同志愿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分相同,则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2、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广西体育类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以综合分作为投档基准分,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先专业分,后文化分”排序规则录取;其他省份按照“先志愿,后专业分,再文化分”的规则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本科音乐学专业艺术术科科目为“文史+音乐类”,本科美术学专业艺术术科科目为“文史+美术类”,专科艺术设计专业艺术术科科目为“文史+美术类”、“理工+美术类”。我校没有设艺术专业校考,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专业招生统考成绩,对进档的同专业志愿的考生先按专业术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术科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排序,若文化总分再相同,则按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排序,依次排序为: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如果此项与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相冲突的,以所在省文件为准。
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本、专科小学教育专业录取规则:我校只招收高中起点的考生,我校根据广西区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报名名单组织面试,面试结果报广西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录取规则:我校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高考总分按照地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同等分数的,按位次排出名次,从高位次到低位次进行录取。定向县(市、区)考生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征求面试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可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
5、本科专业民族班录取规则:仅招收广西区内少数民族考生。该类专业与同专业的普通批同一批次投档,录取规则同“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后的民族班考生与本专业普通录取考生编在一个教学班授课。
6、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规则:仅招收广西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批次以广西区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录取时不分专业,预科期间(1年)在
百色学院就读,预科期满进行专业分流,后直升我校下一年普通本科就读。
7、专科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录取规则: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设在高职高专普通批录取,按照我校高职高专普通批录取规则录取,但对进档考生有艺术高考统考成绩的优先录取。音乐教育专业优先录取有“文史+音乐学”成绩的考生,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次为“文史+舞蹈类”,后依次为“文史+播音主持类”、“文史+广播影视编导类”;美术教育专业优先录取有“文史+美术学”成绩的考生,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次为“文史+书法类”。
第十一条 “专业调剂”的录取规则:填有“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专业志愿达不到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学校将作退档处理;填有“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考生,在专业志愿达不到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学校将调剂录取到其服从的部分专业志愿里,对“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专业计划已录满的考生,学校则作退档处理;填有“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在专业志愿达不到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学校将分析其综合素质及志愿情况,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因录取时间紧迫,对符合调剂录取和退档的考生,学校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十二条 各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某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批准,在全校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各专业录取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增加生源充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
第十三条 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建议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类专业。
第十四条 我校各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制,入学后,对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教学的语种,对考生无性别限制。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条 学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
第十六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学校招生网页。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两个校区,分别为来宾校区和柳州校区。来宾校区地址:广西来宾市铁北路966号,邮政编码:546199,招生咨询电话:0772-6620895(兼传真) 2046337;柳州校区地址:柳州市柳北区君武路170号,邮政编码:545004。学校网址:
。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此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贵州美术联考报名时间2026
一起网(https://www.152677.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贵州美术联考报名时间2026的相关内容。
2026年贵州美术统考/联考的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8:00,系统在此期间全天开放
。报名流程分为三个关键阶段,需按时间节点完成以下操作:
一、资格预审阶段(2025年9月15日-10月19日)
考生需在此期间完成资格预审,这是报名的基础条件。预审内容通常包括学籍、户籍等信息的核验,具体要求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通知为准。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无法进入后续报名流程
,因此需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籍证明等),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二、网上报名与缴费阶段(2025年11月1日9:00-11月10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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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完成高考报名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选择“美术与设计类”作为考试类别。
高考报名与美术联考报名需同步进行
,若未完成高考报名,则无法选择美术类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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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考试费
:报名时需同步缴纳200元考试费,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有效。
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系统将不再开放补缴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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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核对
:提交报名信息前,需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类别等关键信息,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报名无效。
三、现场确认阶段(2025年10月29日前)
考生需在2025年10月29日前完成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以各县(市、区)招考机构通知为准。
现场确认需携带身份证、高考报名号等材料
,由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并采集指纹、照片等信息。未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仍视为报名无效。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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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系统全天开放,但建议避开高峰时段(如首日9:00-11:00)操作,以减少网络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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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需密切关注当地招考机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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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间如遇系统问题,可联系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技术支持电话(通常随通知发布)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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